一、事务吧用户的权力和义务
1、事务吧用户有权在拥有讨论权限的各事务吧版面所限定的讨论范围内在相应事务吧进行发言、讨论。若版面中有特殊规定,或用户因受到处罚而关闭权限则例外。
2、事务吧用户需尊重网上道德,不得违反本守则第五章的规定,要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宣扬反动、色情、暴力、迷信、邪教和犯罪等内容。事务吧用户要为此承担一切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3、用户在相关讨论区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守则外,还需遵守各版块的相关规定。
4、未经本站同意,不允许在本站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
5、本站拥有对违反本站规则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力,直至禁止其在本站内发布信息。
6、事务吧对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保密,以下情况除外:
1、事务吧用户授权事务吧透露这些信息;
2、相应的法律及程序要求事务吧提供事务吧用户的个人资料。
二、事务吧管理方式
1、事务吧由事务吧版面管理人员组成的梯队按照事务吧相关规定来管理维护,包括:管理员、吧主、首席专家、专家。
2、管理员由中国事务网的编辑担任,主管整个事务吧的运作,保证事务吧的正常使用。吧主可由中国事务网的编辑担任,亦可由相关申请人员担任,拥有任命、撤免、管理首席专家和专家的权力。
3、任何对相应版块有浓厚兴趣、有网络责任心、精力和时间的事务吧注册用户均可以申请吧主,但是网站管理员拥有任命、撤免、管理吧主的权力。
4、所有版面管理人员均有对版块内容的管理权力和义务。
三、帖子管理原则
符合以下情况者,吧主有权修改、锁定、转移、删除其帖子,暂时或永久、停用其帐号以及撤销其权利。对情节严重者事务吧管理员保留清空其发帖、积分直至删除其帐号的权力。
第1条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或《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特别是在本事务吧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2条在超过3个板块发表同样或类似内容、短时间内连续发贴等恶意灌水行为。
第3条发表没有特定内容、与版面无关、与帖子主题无关、上传与内容无关图片等帖子或纯粹为了发泄某种情绪而发帖的浪费版面资源行为。
第4条严重扰乱本事务吧正常管理秩序的行为,例如注册马甲捣乱、模仿或者假冒事务吧版面管理人员账号、昵称、签名档、头像,用以假冒事务吧版面管理人员或破坏事务吧版面管理人员形象。
第5条使用不恰当账号、昵称、头像或签名档,例如:
1、账号、昵称、头像或签名档中包含不文明、不健康的词语、字句或图形符号,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字句或图形符号,大部分网友认为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词语、字句或图形符号;
2、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而被证实非本人;
3、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而被证实非该机构法定代表;
4、账号和其他网友的账号或者昵称相同或相似,昵称和其他网友的账号或者昵称相同或相似,而注册时间或昵称起始使用时间较后;
5、账号和事务吧版面管理人员的账号或者昵称相同或相似,昵称和事务吧版面管理人员的账号或者昵称相同或相似。
第6条在本事务吧发布以下内容:
1、病毒代码;
2、黑客程序;
3、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4、其他恶意程序;
5、未经事务吧官方正式批准的广告(包括非官方QQ讨论群信息);
6、涉及版权问题文章。
第7条严重违反事务吧规定或板块规定。
第8条大量转帖其他网站、媒体发布的新闻通稿、软文。
第9条利用事务吧BUG进行任何活动。
第10条使用本事务吧用户帐号从事未经事务吧批准的商业行为。
第11条假冒中国事务网公司工作人员发布信息。
第12条恶意侵害事务吧利益的其他内容。
事务吧以讨论相关办事话题为主,不参与任何与政治相关的讨论,凡与此相关的讨论话题一律转移或删除。情节恶劣的用户将直接屏蔽其ID。多次警告无效、恶意多次注册发布话题的将锁定其来源IP。删除此类话题,版主将不进行任何通知。
四、版权声明
第1条信息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中国事务网有权将在事务吧发表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期刊等,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第2条事务吧用户发表非原创帖子时请注明“转载”,并注明原出处和作者,并自行解决版权问题。
第3条本事务吧文章、图片(包括转帖)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的或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网站的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4条任何试图转载、引用发表于本事务吧的版权文章、图片须符合以下规范:
1、在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文章、图片出处“中国事务网”;
2、在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事先和本站以及文章、图片原作者取得联系,获得书面许可后方可使用;
3、任何修改与部份删除均需应保持作者文字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五、附则
第1条本办法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法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2条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因版权引起的纠纷,与本站无关。